是指发票票面填写规范,无漏填项目,发票填写内容真实,无错填、涂改等现象,发票加盖企业财务印章或企业发票专用章,发票联与兑奖联未分开的有奖发票。 消费者在以下场所兑现有奖发票:中奖金额在20元(含20元)以下的,消费者可在消费场所向经营者直接兑奖,然后由经营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兑奖窗口领取垫付的资金。中其他奖项的,中奖者应持完整的中奖发票(发票联与兑奖联未分离)和个人身份证到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兑奖窗口领取奖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