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票发售的原则: 一是对象准确原则;二是适量发售原则;三是满足需要原则。 发票发售的要求: 一是对税务部门的要求。要有专人负责管理;要与纳税申报相结合,防止纳税只领票不申报纳税或不入库税款仍继续领购发票;要建立发售发票审批制度;要及时登记有关账簿。 二是对用票人的要求。所有用票人必须指定专人领购发票;所有用票人首次领购发票前,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模备份,并按发票领购要求申请领购发票。